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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27  (第1/2页)
    ,怔怔地。    「我一直在找小兔子,找很久了。」他说着,把手覆盖在我的手套上面。「真高兴能遇见你。」    我的眼眶一阵热,突然之间全都了了。    那天,他说过「我们可以重新遇见一次」,所以今天,他就安排让我们「重新遇见」一    次............    好蠢喔。    他明明就是那种高高在上冷静□□的人,却为了我做出这种低级搞笑的事。    「你喜欢喝蓝莓茶吗?」他拿出手帕,衔着菸,为我擦眼泪。    「不喜欢。」我摇头摇得很用力。    「我的厨子会煮好喝的热巧克力。他会放很多牛奶,加几滴白兰地,上面再淋一些鲜奶油。」    「那饼乾呢?」我吸着鼻子问。    他想了一下,说:「最拿手的是草莓鲜奶油夹心饼乾。烤饼乾的面团里面有草莓乾,烤好之後,    再用两片饼乾夹起现打的鲜奶油,鲜奶油里面还放了新鲜草莓。」他描述的时候,阖起两只手掌    示范地作出夹心饼乾的模样,我看在眼里,整颗心幸福得直发疼。    「要不要跟我回家?」他问。    「嗯!」我点着头,随手一扔,把蓝莓茶的杯子丢进旁边的垃圾桶里。    我脱掉手套,把手放进他的手里。    他牵着我的手,放进大衣口袋里。    沿着玫瑰步道走向出口的时候,我问他:在等饼乾烤好的时候,可不可以参观他的家啊。    「可以。」他在口袋里玩着我的手指尖,边玩边说。「既然天气这么冷,我们不妨从卧房开始。    」    那一整个下午,我们在床上翻来覆去,如火如荼地「参观」他的卧房,一直参观到心满意足昏睡    过去为止。    真的,就像在天堂一样。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    ☆、小兔子番外--    凌晨五点四十八分,莫先生醒了。    天赋异秉加上多年来严格的自我训练,莫先生从睁开眼睛到完全清醒,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,从离开床铺到整装完毕,只需要四分五十七秒。    不过,这会儿莫先生躺着不动。    因为闹钟调的是六点整,距离现在……还有一分二十秒。    莫先生是个重视纪律的人,他坚持在第一声闹铃响起时起床。不早也不晚,数十年如一日。    六点整。    当当当当当,陪伴了莫先生十二年的老式闹钟挥舞起铜锤,精神抖擞地捶打着左右两个小圆盖。这闹钟上个月才被送去彻底检修保养过,正处于颠峰状态,声音特别清亮。    莫先生按下闹钟,翻身下床,六点零五分,就换好整齐笔挺的黑色西装,六点十分,准时到达厨房。厨房是莫先生一天生活和工作的起点,他在这里和家管及安全人员共进早餐,根据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分配工作、纪录代办事项,用餐之后,便到隔壁的工作间烫报纸。    烫报纸?    是啊,照理说这种简单的日常工作交给别人去做就可以了,但是年高五十八岁,从业资历长达三十一年的莫先生却总是坚持要自己来。    莫先生认为,烫整当日早报,目的不仅在于杀菌和干墨而已,这更是对于主人一天服务的起始,具有十分重要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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